北京朝阳法院通报涉中介机构小额房屋租赁案审情况

12月18日上午,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,发布《涉中介机构小额房屋租赁案件审判白皮书(2023-2024年度)》。白皮书显示,2023年至2024年该院共审结涉中介机构小额房屋租赁合同案件705件,两年收结案呈现较大涨幅。其中,案件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占六成,但发案较为频繁,具有典型的“小案大民生”特点。

白皮书显示,在朝阳法院全部统计案件中,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占1/3,以撤诉方式结案的占比46.1%,反映出此类案件当事人争议相对较小,同时存在大量“试探性诉讼”,且司法实践中中介机构多存在消极应诉等情况。

据介绍,此类案件突出表现为五种纠纷类型,包括中介机构失联引发房主要求实际承租人腾房纠纷、因提前退租引发的租金退还纠纷、押金退还纠纷、因隔断房引发的合同解除纠纷、因“甲醛房”引发的合同履行纠纷。究其成因,一方面在于中介机构,部分中介机构存在异地线上经营、收款账户混乱等问题,规避监管或违规经营,出租劣质房源,设置严苛的合同条款,缺乏诚信;另一方面,部分承租人法律意识淡薄,存在随意退租、不当使用房屋等行为,房主则有疏于审查中介机构资质,忽视房屋实际使用情况的现象存在。

朝阳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王国才表示,为了更好地在源头减少矛盾,在过程中化解纠纷,在结果上保障权益,朝阳法院针对性提出了构建和谐房屋租赁关系的建议。对于出租人,法院建议其应增强履约意识,优先选择纳入政府监管平台、实行租金银行托管的正规企业;应提供适租房屋,及时履行维修义务,遇有纠纷时遵守正当程序,不采取换锁、断水、断电、私自处置房屋内物品等方式激化矛盾。对于中介机构,法院建议其诚信经营、完善管理,规范业务流程,确保房源真实、权属清晰,并使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范本,对重要条款进行提示说明,同时健全服务体系,主动承担应尽责任。对于承租人,法院也建议其应审慎定约,租前全面调查,仔细检查中介资质、房屋结构、设施设备、空气质量等,租后规范履约,不得擅自改建、转租或从事违法活动,遇事理性沟通、依法维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