货物税修正案 造福了谁? 国产车商:药不对症

日前,立法院通过「货物税条例第12条修正案」的一读,此修正案的主要内容为,将原本小客车货物税,从原本的2个级距变成4个级距,将排气量1,000c.c.以下的小车税率降为17.5%,而超过3,000c.c.的税率调高变成39%;市场大宗的「1,001c.c.到2,000c.c.」与「2,001c.c.到3,000c.c.」以下的税率则是不变,分别是25%和30%。此修正案消息露出后,国产车商直言这不是一剂对症药。

虽然此法案仅一读通过,国产车商却非常着急。主因在于目前国产车的销售主力车种,引擎排气量大约都落在1,500c.c.到1,800c.c.、顶多加上2,000c.c.以内的车种,3,000c.c.的车种几乎绝迹。而这次修正案获得税率调降的主角「小排气量车种」,国产车品牌几乎没有生产,无怪乎国产车商直呼这次的货物税调降根本就是「独厚进口车」。

货物税的计算方法,只要稍加对税务了解过后,就可以发现是一种税上税的课徵方式,不仅实施已久、项目繁多,税率更是控制在政府的手中,被视之为抑制商业活动的「恶税」也不为过;不管是立法院主导或政府有心推动,要调整货物税率有时在立法院还有一番攻防,想要适时灵活调整又更加困难。然而正因为这样的特质,货物税其实也成为政府机关的一把双面刃,用对了其实也可以对经济调整有重大贡献。好比「旧换新减徵汽车货物税5万」政策,在实施之后的确推动一波换车潮、让许多老旧车辆报废除籍;虽然减税带动销售的力道逐年递减,但是仍证明了这项「减法」虽然失之东隅,但实际上却收之桑榆。


回到这次一读的法案,可能获得降价空间的车种、低于1.0L排气量的车款,几乎都是B-Segment的掀背小车,好比国产仅有Ford Fiesta,而进口车则有Suzuki的Swift、Baleno,以及福斯汽车集团的Citigo、Fabia、Audi A1、Polo,台湾宾士的smart fortwo、forfour等车款。再向上C级距还有Octiva、Golf等中型车款,尚有1.0L引擎车型可以选择;如此看来,无怪乎国产车商觉得委屈。

目前台湾汽车市场,国产车占比逐月接近「死亡交叉」,堪称火车头工业的国产车可说岌岌可危。纵然国产车商立马规划引进1.0L级距的车款,付诸实行到正式上市再快也可能需要两、三年时间,这段期间政策走向、消费习性潮流难抓不说,市场也可能被产品线调整灵活的进口车给占走;反之,进口车商也觉得这样的法案尚未底定之前,难免会让现行1.0L车款会因消费者期待心理,导致销售迟滞。

另一方面,超过3.0L排气量的车款大多是性能车款、大型厢车或者高端豪华车款,货物税率一旦调高,总价更容易跨过加课奢侈税的300万元门槛,届时将造成车价飞涨的局面;虽然这类车辆的占比不多,未来仍将使高端买家多付出购车成本。同样地,1.0L排气量车款在台湾汽车市场占比仍是少数,纵然未来底定三读通过,市场的大宗需求仍不在此级距,那么减税的意义到底何在?

政策的实施,最上乘者如风行草偃,施政者吹起有利的风、民眾顺应导向,跟着做就对了。适时地稍微让利给民眾,促进经济的循环热度,政府总税收反而是更加稳定。然而这次的修法一读,立法院诸公看起来是欲扮演劫富济贫的张麻子,实际上却是不肯放过市场中坚的黄四郎。